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探析
( 2004年04月26日 10:09:33 阅读: 次)
作者:朱 仁 友

【摘要】文章在分析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的金融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近年开展区域金融合作进展的基础上,就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合作的意义、内容、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等进行了探讨。
酝酿已久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已经正式启动,并且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扩大和深化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金融合作,对于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具有重要意义。朱镕基总理在2001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五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关于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五条具体建议中提出“继续推进金融领域的合作”。可见,扩大和深化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金融合作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题中之议。本文将在分析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的金融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近年开展区域金融合作进展的基础上,就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合作的意义、内容、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进行探讨。
一、 国和东盟成员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和发展
趋势中国进行经济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金融改革来培育金融市场,特别是1994年以来,为了规范和改善国内金融市场,中国金融业实施了多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现代金融市场所必须的框架。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实施,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另外,相继颁布实施了《保险法》和《证券法》。中国对金融机构进行了重要改革,1994年成立了3家政策性银行,将原有的4家国有专业银行办理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去,使其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允许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但目前仍然采取了一些较为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限制外国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和客户范围等。中国加入WTO,对正在进行的金融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中国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商品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也为中国扩大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更宽松的环境。中国国内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大、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加快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给包括东盟各成员国在内的外国金融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金融市场在2006年前对WTO各缔约方作出较大的开放。这对于中国—东盟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和加强区域金融合作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东盟成员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东盟各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各国金融市场发育也存在明显的梯级发
展态势。
1.新加坡已经成为东盟区域金融中心。从20世纪80年代起,迅速崛起的岛屿国家新加坡
开始走上建设“国际资本中转中心”的发展模式,如今已经成为东亚地区与香港并驾齐驱的国际金融中心。20多年来,新加坡政府着力培育金融市场,注重金融市场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先后成功培植了亚洲美元市场、金融期货市场等。近年新加坡元又实现了完全自由兑换。新加坡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东盟区域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
2.东盟先进的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市场发展迅速。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东盟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选择了“金融先行”的发展模式。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文莱等国家利用大量国际剩余资本寻求出路的机会,加快国内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利用各种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吸引间接投资。金融业国际化在上述国家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各国的金融体系逐步融汇到了国际金融运转的统一机制中。“金融先行”的发展模式,使各国证券市场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允许外国金融机构的直接参与,逐步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引进金融期货,大力发展各种基金。各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创造了“经济奇迹”,同时也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伏笔。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又开始了新一轮金融改革,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东盟后进的转轨经济国家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和培育金融市场。东盟新成员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4个原计划经济国家,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都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改革措施包括:将传统计划性质的银行活动转向经营活动;调整本外币的官方比价,使其向市场比价趋近;发展商业信用;建立和扩大金融市场;放松对外汇、珠宝和黄金的控制等。
虽然东盟各成员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但总的发展趋势都是在不断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扩大对外开放以及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都在朝着金融市场国际化、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金融合作方向前进。这是扩大中国与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的良好基础。
二、 近年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开展东亚区域金融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近年来,中国、东盟
各国都开始重视在东亚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0年5月6日,东盟与中、日、韩3国财政部长在泰国签订了《清迈协议》,决定在东盟和中、日、韩3国间建立双边货币互换机制。根据协议,必要时可以对暂时出现外汇不足的国家提供外汇支持,以防该国货币大幅贬值。《清迈协议》有助于东盟成员国和中、日、韩13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恢复地区金融稳定,避免引发大范围金融危机。近两年以来,东盟和中、日、韩在金融合作方面不断取得进展。2001年4月日本分别与韩国和泰国签署了双边货币交换协定,迈出了《清迈协议》具体实施的第一步。根据协定,日本对韩国和泰国的融通限额分别为50亿美元和25亿美元,融资期限最长为3个月。2001年9月,菲律宾和日本签订了3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交换协议。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中国与泰国已签署20亿美元货币互换协议,协议规定两国在必要时可以互相提供最高达20亿美元的信贷资金,以支持国内金融体系。2002年11月上旬在金边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由此进入一个快速、全面、突破性发展的新阶段。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施步伐,中国—东盟的经贸合作与资本流通将得到迅速发展,这必将成为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的坚实基础。
三、 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的意义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
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风险预警,防范金融危机。20世纪末世界上发生过数次区域性金融危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早期预警系统,不能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发生,建立早期预警系统是十分必要的,这就要求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进行密切合作。建立早期预警系统,有助于及时发现新兴工业化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和公司部门的脆弱性,从而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
2.避免互损,实现共同繁荣。1997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给整个地区带来了巨大损失。东盟各主要成员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也遭受了巨大损失。虽然东亚金融危机已经平息,但是各国的教训是深刻的。东亚金融危机的迅速扩散和东亚各国货币的竞争性贬值,给各国造成了互相损害的严重后果。正是基于对避免这种竞争性互损教训的认识,近年东亚各国加快了金融合作的步伐,通过相互支援和协作,稳定和繁荣区域金融市场,促进区域内各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在东亚金融危机中,中国保持人民币不贬值,为帮助东亚国家早日克服金融危机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显示出中国金融在东亚地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对于避免不合理竞争导致互损和实现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3.提高区域抗冲击能力。东亚金融危机使各国深刻地认识到,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都无法抵挡国际巨额投机资本的冲击。只有通过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互相进行金融支援救助,才能提高区域金融抗冲击能力。目前,中国和东盟国家持有数千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各国携起手来,对抗国际金融投机者的力量将大大增强。
4.提高区域竞争力。欧元的初步成功表明,建立在区域经济合作基础上的货币金融合作是必要而可行的,对于提高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欧元从1999年初启动以来,欧元汇率虽然经历了一定程度的起伏波动,但总体看来基本上是成功的。欧元的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保持低水平,既避免了通货膨胀压力,也未发生通货紧缩。欧元在欧元区及国际金融、资本市场的广泛使用,促进了欧洲统一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迅速形成,特别是在债券市场已取得同美元平分秋色的地位。从中长期看,欧洲货币联盟建设将大力推进欧盟经济的发展,提升欧盟国际竞争力。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中国—东盟货币金融合作,对于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的主要内容
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是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期看,东亚金融合作可分为四个层次:区域内的经济政策协调;区域性解救危机的机构建设;固定汇率区建设;单一货币区建设。建设单一货币区是区域金融合作的最高目标。在东亚各国和地区进行全面金融合作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中国—东盟应当在2010年全面建成自由贸易区以前分层次推进区域金融合作,近期合作的主要目标应当是建立区域性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机制。为此,中国—东盟应当在金融合作方面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中国—东盟成员国金融监管当局的合作。近年来,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建立健全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目前,在欧洲、美洲和亚洲率先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亚洲,尤其是在东亚地区,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应当在推进自由贸易区进程中在建立区域金融监管体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由于东盟在金融危机之前在金融合作方面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东盟在1997年爆发金融危机后无所作为,这大大削弱了东盟组织的威信和对成员国的吸引力,这是区域金融合作的惨痛教训。中国与东盟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必须有实质性的措施,可以通过政府间的协议,成立“中国—东盟金融监管委员会”,以加强中国—东盟各成员国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在可能爆发金融危机之前互通信息;当金融危机爆发时,通过协商机制,提出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2.建立健全中国—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的紧急救助安排。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蔓延的重要原因是流动性不足,危机发生的国家不能得到及时救助并引发区域性危机。目前,东亚国家对于建立国家之间的紧急救助安排,防范新的金融危机发生已取得共识。《清迈协议》是在这个方面所迈出的重要一步。东亚13国将在现有的东盟货币互换协议基础上,建立一个双边货币互换和回购的协议安排体系。目前,日本在这方面表现出了很大的积极性。中国应当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要建立健全中国—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的紧急救助安排。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持有数千亿美元的外汇,通过加强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磋商、协调和援助,可以防范金融危机和迅速摆脱金融危机。
3.建立中国—东盟区域汇率合作机制。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前,各国的汇率为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东亚金融危机冲垮了东盟一些国家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在经受了汇率剧烈波动的一段时间后,各国对汇率制度进行了重新规划与调整,更具弹性的汇率制度成为主流。金融危机之后,处于危机重灾区的印尼和泰国选择了浮动汇率制度,而马来西亚继续坚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新的汇率制度使泰国经济迅速得到了恢复,经济快速增长,通货膨胀处于低位,经常账户得到较大改善。目前,中国和东盟各国主要依据本国的情况来选择汇率制度。从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各国开始意识到,为了维护区域汇率稳定,防范金融危机,区域内各国必须加强汇率合作,建立联动汇率机制。中国和东盟大多数成员国的经济结构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性。根据经济学理论,经济结构相似的国家应当采用相同的汇率制度,否则会由于汇率制度导致彼此竞争力的变化从而造成国际经济的动荡。因此,中国和东盟以至整个东亚地区应当采取相同的汇率制度。那么,是采取统一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还是实行统一的浮动汇率制度呢?根据各国既害怕本国货币升值,也害怕本国货币贬值的实际情况和东亚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在中短期内,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可以实行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即允许汇率波动,在必要时政府对汇率进行干预。需要指出的是,汇率问题十分复杂,对各国经济的影响也不完全相同,要中国和东盟所有成员国在短期内都实行完全相同的汇率制度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近期关键是要加强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的汇率合作,建立一种便利的联动汇率机制,共同防范货币冲击。
四、 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东盟先后举行了经济高官会议和谈判委员会会议,“10+1”自由贸易区谈判已经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也开始进入运作阶段。从总体上看,中国和东盟各国对以区域经济合作为基础的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性都取得了共识,但进入实际运作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有:1.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统计数据,2000年中国和东盟10个成员国中,有7个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000美元以下,其中,最低的柬埔寨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245美元;而同期新加坡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高达22948美元,是柬埔寨的94倍。中国和东盟各国在经济实力、资金、技术、产品竞争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因而对区域金融合作的认识和积极性方面也必然存在差距。
2.经济结构的相似导致在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虽然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结构有互补的一面,但也存在较大的相似性。相对于欧盟和北美两大自由贸易区,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结构类同的程度更高,在国际上互相激烈竞争,贸易矛盾和争端时有发生。如何进行区域产业协作,搞好区域内和国际上的合理分工,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良性格局,对于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如何使产业协作和金融合作互相促进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金融体系比较脆弱。从总体上看,中国和东盟各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比较脆弱,突出表现在一些国家的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大,比如,印尼的银行不良资产高达58.8%,泰国、中国、马来西亚等都在23%~26%之间,大大超过国际安全标准(谢明干2002)。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仍然存在引发金融危机从而影响经济稳定的内部因素,也对企业跨国合作和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4.各国金融市场对外资仍然存在限制。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仍然存在限制,其中东盟成员国以限制外资股权比率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等行业。值得欣慰的是,东盟各国在经历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逐渐放宽了对外资股权比例的限制。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在保险业的持股比例;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5.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方面的差异。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之间在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方面都存在差异。在政治制度方面,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其他制度的差别;在经济体制方面,目前仍然存在着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差别。这些差别对于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磋商、协调、接轨的工作量可能比较大。
上述问题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各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对策逐步加以解决或协调。以下主要就加强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方面提出建议。
(1)加强政府之间的信任和支持。中国在与东盟加强合作方面表现出了很高的诚意,并在东盟成员国遭受东亚金融危机冲击时通过作出自我牺牲来支持各国早日走出金融危机困境。东亚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承受贬值的巨大压力,但为了不给竞相进行货币贬值的东亚国家增加压力,中国宁愿自己受损也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中国这一惊人的举措赢得了东亚国家尤其是东盟成员国的信任,也加速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值得注意的是,东盟部分国家对中国和其他成员国仍然存在一些偏见,必须通过沟通消除这些偏见。进一步加强各国政府之间的信任和支持是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的基石。
(2)加深对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客观全面地分析世界经济形势,清楚认识加强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既是适应金融全球化趋势要求的必然选择,也是确保中国—东盟成员国实现双赢的必由之路。仅就中国和东盟巨额的外汇储备而言,加强相互的金融支持,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维持区域经济繁荣方面,就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间和潜力。
(3)坚持平等协商和互惠互利互助原则。在差异很大的国家之间进行金融合作,必须坚持平等协商和互惠互利互助原则。不断通过磋商,加深相互了解,加强相互协调,才能在非均衡格局中谋求有效的合作,而且,还必须对后进的东盟4个新成员国(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给以一定的特殊优惠政策,适当确定这些国家在区域金融合作方面的义务。这对于推进后进国家的金融改革从而促进未来区域金融全面深入的合作具有很好的作用。
(4)采取相对松散的组织形式。根据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方面的差异明显的实际情况,短期内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可以采取相对松散的组织形式。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如果没有任何约束,没有实质性的内容,那就只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实际作用,也就不可能达到进行合作的目的。东盟在金融危机期间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因此,扩大和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必须是基于政府之间协议的基础上有一定约束力的组织框架,才能有效运作。但是,考虑到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之间各方面的差距,目前组织形式可以相对松散一些,这就需要权衡,合理设计区域金融合作的组织形式。
(5)采取先易后难和循序渐进的策略和方法。开展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要采取先易后难和循序渐进的策略和方法,分层次逐步推进。近期的重点包括:加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合作,建立区域金融预警体系;建立中国和东盟成员国之间的金融救助体系;建立中国—东盟汇率合作机制。在上述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推进有中国和东盟
10国参与的亚洲货币一体化进程。



来源:东南亚纵横 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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