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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震 李曼碧
云南省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湖泊生态平衡失调及农村生态环境退化等。而造成的原因主要来自自然和人为两大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由于云南特殊的地貌类型和干湿季分明的气候特点等形成的生态脆弱而引发的生态破坏;人为因素主要是人口膨胀造成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增大以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的一系列生态破坏。 1生态破坏成因分析 1.1 自然因素 (1) 特有的地形地貌易造成水土流失 云南省属典型的高原山地省份,山地和高原占总面积的94%,且地势起伏迭宕,高下参差;高山峡谷相间,山高谷深。由此造成了全省性,乃至一县一乡范围内海拔高差都很悬殊的特殊地貌。如此大面积、大坡度被切割成众多地理单元的山地,长期以来一直是原始农业低层次的垦植平面,因而不断失去森林植被庇护,造成大面积、高强度水土流失,酿成一系列生态性灾害,并导致流域性、区域性恶劣生态环境。 (2)复杂的地质构造为山地灾害的形成提供了条件 云南省地质构造复杂。全省有较大规模的活动断裂38条,其中大断裂有红河、小江和澜沧江等断裂带。深大断裂强烈活动形成宽大的岩石破碎带,为滑坡泥石流的形成造就了丰富的物质来源。云南也是我国地震最多的省份之一,按其频度在我国大陆居第三位,按单位面积的密度则为第一。地震的发生常在VI度及以上烈度区引发大量滑坡等山地灾害。云南省复杂的地质条件为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形成提供了条件。 (3)气候特点为滑坡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水动力条件 云南省干湿季分明,雨季主要集中在5月——10月,雨季的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4.2%。大量集中的降水,加之云南省特殊的地形地质条件,在土壤表面有效覆盖少的情况下,极易造成山体土壤被冲刷,为滑坡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水动力条件。 (4)脆弱的自然生态系统易引起生态破坏 云南省境内高山峡谷相间,断陷盆地零星分布,河川湖泊纵横。独特的立体气候和地形地貌,使区域差异大,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空间分布狭小,形成小而全的生态系统格局,也导致生态系统的脆弱,形成许多生态脆弱带。如: 高山、亚高山生态脆弱带 位于滇西北迪庆、怒江两个自治州,属云南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山川并流区,高山峡谷,气候寒冷,土层薄,抗干扰能力弱,原有森林植被一旦遭受破坏,更新困难。 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带 分布于金沙江、澜沧江、元江、怒江等河流河谷,面积约800万hm2,是云南山地垂直气候带的负带,由于“焚风”效应,光热充裕,水湿条件差,有干热、干暧、干凉等类型。分布的是各类稀树灌草坡,植被很稀疏。土壤为燥红土,瘠薄而干燥;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较恶劣。 岩溶山地生态脆弱带 主要分布在滇东高原的喀斯特山地,全省岩溶地区主要集中分布在滇东南的红河州和文山州,属元江和珠江流域。岩溶地貌十分发育,地表季节性干旱缺水极为严重,森林植被少,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加之山地切割破碎,起伏较大,裸露、半裸露的岩溶山地圾易成石漠化。 热带森林生态脆弱带 分布在滇南低海拔山地,主要在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地处过渡带,十分脆弱,由于刀耕火种和橡胶等的发展,近50年来,森林中的一些耐干热、抗火烧的植物种类如黄竹、野芭蕉等大面积蔓延扩散,形成单优植物群落,改变原有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水土流失严重,气候正向干热转化。 高原湖泊生态脆弱带 在全省各地均有分布,但集中分布在滇东及滇西;湖泊污染日趋严重,据监测表明,62.5%的湖泊水质差,在IV类以上;特有水生物种消失严重;湖床淤积严重;湖面水位下降。 综上所述,特殊的地貌和气候条件,决定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如果在经济发展中土地和资源利用稍有不当,将形成对生态系统不可逆转的破坏,轻则造成植被破坏和产生水土流失,重则发生泥石或滑坡,使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打破。 1.2人为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 在历史上,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局部战事以及建国后的“以钢为钢”、“以粮为粮”、等发展政策,对云南省的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极其深刻,其危害和影响仍遗留至今。 例1:东川,历史上曾是山清水秀,五谷丰登的富庶之地。但公元761年到1950年,东川森林因伐薪烧炭炼铜,原始森林几乎砍伐殆尽,自然植被群落朝着森林→灌丛→稀树草地→半荒漠方向演替。东川“每炼铜一斤,需炭一千斤。”仅此一项,采伐了木材1.5亿m2。按每亩原始森林蓄积量6m3计算,需采伐木材167Hm2,相当于东川现有林地面积19万hm2的9倍,特别是经过一百多年的不合理开采活动,东川、会泽、巧家一带到处都是荒山秃岭,泥石流发生数千次,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也因此而越来越穷困。所以有人称“东川建国以前的历史,是破坏和消灭绿色的历史。”近10多年来云南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其生态环境和泥石流进行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治理仍需进行。 例2:在50年代初,我国遭到帝国主义国家的封锁,为了满足国家的战略需要,国家开始在西双版纳一带大规模地发展橡胶树种植业。因此,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遭到大面积的砍伐,经过30多年经营,1990年国有、民营橡胶树林已发展到13.11万hm2。直到今天,出于地方和个人利益的需要,西双版纳还在种植橡胶树,热带雨林还在不断遭到蚕食。有关专家初步估计,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目前每年大约以250hm2的速度在消失。热带雨林面积的不断缩小,使得热带雨林功能降低和生物多样性逐渐减少。 (2)贫困和愚昧落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云南的128个县(市)中有73个(占57%)为固定贫困县(市),占全国592个固定县(市)的12.3%。到目前为止,仍有大部分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高寒山区的4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这些地区的人们受教育程度低,相应的素质也较低。但为了生存,在贫穷和愚昧的共同作用下只有陡坡垦殖,毁林开荒,广种薄收------。因此在云南山多地少、生态环境承载力低、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的客观现实下,必须导致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增大,使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3)人口增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 建国初期云南省人口大约为1565万,1986年为3480万,到1999年人口增加到4192.40万,50年时间增长2.7倍。人口的增加对云南生态环境的压力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土地的过度垦殖。云南地处边疆,少数民族聚居,50%的人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长期以来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多采取“刀耕火种、轮歇种植、广种薄收”的粗放耕作生产方式,需要较多的土地才能满足生存的需要,导致了大量的毁林开荒,陡坡垦殖。据1999年统计,云南的耕地面积中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45.9%,全省需要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60多万hm2。云南山高坡陡,雨量集中,水土流失严重,土壤的丧失致使土地不断贫脊化难以产出更多的粮食,又导致新一轮的毁林开荒,陷入开垦——水寺流失——土地贫脊化——再开恳的恶性循环,使森林不断被破坏、自然保护区不断被蚕食,山地生态系统不断恶化。 二是对能源的需求增加。据调查,现在农村生活用能占全省农村总能耗量的73%,而以薪柴为主生物质能源所占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与其它能源相比,仍然为主要能源。如昆明地区80年代薪柴和秸秆在能源中的比例为80%,至90年代下降到了57%,但与石油液化气占24%,沼气占10%,煤炭占8%等相比较,仍占主导地位。可见,这种以生物质能方式为主的能源利用,仍然使森林受到潜在的威胁,也使天然林面积不断减少,生产多样性随之降低,使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三是对居住建设材料及用地的需求增加。木材是云南农村建房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的建房热潮经久不衰且面积越建越大,随之而来的是森林资源不断被消耗。据测,全省农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需耗材0.1736m3,一般情况下,一栋普通上下各3间的土木结构住房需用木材20m3以上,1983年至2000年间,建房面积若按4.5亿m3计算木材、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耗材按0.1726m3,累计消耗木材7767m3;农村建房没有规划,点多面广,大多占用耕地,使原本并不富有的土地资源更趋紧张,导致林地的进一步被开垦。 四是对粮食需求的增加造成的环境污染。土地生产力的低下、农业生产技术的落后,刺激了化肥、农药的施用。但由于我国化肥、农药的利用率很低,如化肥利用率仅为30%左右,而农药又以有机磷农药为主,因此,随着使用时间的延续和化肥、农药用量的逐年增加,造成了对土壤、农产品、水体以及部分地下水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滇池、杞麓湖的水质V类标准,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滇池蓝藻问题异常突出,程海、星云湖也出现藻华爆发频繁现象,洱海,阳综海水质分别下降到二类和三类,6大江河高于V类的水质断面达64.3%,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化肥、农药引起的面源污染所致。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施用,使得农业日渐成为云南环境的污染的大户。 (4)资源开发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①支柱产业的粗放型开发。长期以来云南形成了以“烟、糖、茶”为支柱产业的单一经济发展模式,绝大多数区域经济的发展完全依赖于生物资源的种植和开发。据1993年统计,全省总人口的87%从事以农业为中心的生物资源产业,全省国民收入的75%,财政收入的70%和外汇收入的50%以上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生物资源开发形成的产业。云南省许多县的经济仅仅依赖于生物资源开发形成的产业。云南省许多县的经济仅仅依赖于烤烟的种植,这种经济结构不仅具有它的脆弱性,而且在开发利用这些生物资源的同时,忽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利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②对森林资源非规划化的开发。建国以来,云南省许多地方的经济发展长期依赖于森工企业,经济来源主要靠卖木头,形成了“一头沉”的木头财政,由此而造成云南省森林资源锐减并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如丽江地区作为云南省主要林区之一,从50年代到1998年累计采伐木材达2400万m3,按面积折算大约采伐了30万hm2以上的成熟林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5%以上,著名的泸沽湖畔的原始森林被采伐一空,水土流失严重,特有的裂腹鱼产场生境遭到破坏,对泸沽湖生态环境造成了深刻的负面影响。 ③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不合理的采矿方式,“三废”排队放量大,对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矿区植被的冲击较大,相应的生态破坏也十分严重。另一方面,众多的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但缺乏资源的保护意识,而且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再加上受到“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等片面口号的影响,于是在全省范围内一度掀起了“群采狂潮” ——乱挖滥采,采富弃贫,采上埋下,收块丢粉,遍地开花的掠夺式开采。这种野蛮的生产方式使资源被浪费和破坏十分严重,加剧了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如兰坪铅锌矿国家尚未正式开发时,已被个体乡镇企业乱挖滥采得千疮百孔,5年累计造成500万T的资源消耗,价值数十亿元。 ④不规范的交通建设活动。西部大开发为云南省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近几年云南的公路建设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使云南的交通大为改善,对带动云南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由于欠账太多,建设任务繁重,造成近几年云南公路建设点多线长,加上云南山高坡陡,公路建设异常困难,大填大挖不可避免,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不容忽视。高等级公路由于投资强度大,环保措施得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修复。低等级公路资金缺乏,建设粗放,乱采乱挖,随意弃土,造成对生态环境较为严重的破坏。许多公路建设项目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或是“先上车后买票,一些公路建设随意经过自然保护区,如贡山——独龙江公路经过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腾冲公路经过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公路建设如不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将成为云南生态破坏的又一重要根源。 ⑤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和法制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强有力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及对资源开发进行生态保护的监督力度不够;生态保护方面的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等。 3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对策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多年的经验和教训表明,不断完善和改进政策措施,对于扭转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被动局面,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应重点采取如下对策: (1)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全民素质的高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好坏,因此,必须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要继续加强基础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素质;结合“三五”普法,进一步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环保宣传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他们把生态环境保护的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变为自学的行动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舆论监督,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能力,自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开辟多种渠道,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和监督。 (2)搞好生态功能区区划工作 搞好生态功能区区划,制定全省生态环境规划,同时还要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逐步推行“三区”保护战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作为指导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逐步加以实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提出生态保护内容、要求和对策措施。通过对各生态功能区划内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实施保护,以达到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的目的,逐步改善和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具体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生态农业、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为防治干旱、荒漠化,保护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主要是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继续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就地迁地保护一批珍稀濒危动植物,以及物种基因库的建设。 (4)重视人工生态系统的建设及保护 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系统、小城镇生态系统及生态示范区的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工艺工程等的实施。 (5)建立生态保护管理机制,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应逐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赋予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提高环保部门和决策能力和作用,依法运用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综合监督地位;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把生态环境与建设贯穿于社会经济开发建设的决策、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交通道路和机场、旅游设施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提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为目标的植树造林、复土植被、水土保持等措施,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理活动;对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防止新的生态环境破坏,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
来源:《云南环境科学》期刊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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